根据《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中共屏山县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宜宾市屏山县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公告》规定,拟对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出现的缺额进行递补,现将递补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等候电话通知,请进入体检考生近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生不得佩戴隐形眼镜,近视的考生请务必佩戴适合的框架眼镜参加体检。
(三)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请佩戴助听器。
(四)体检前日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不能饮水)。
(五)女生有怀孕或生理期的,体检当日分组后应主动向领队说明,备注写明预产期或生理期结束时间,并申请项目缓检。怀孕的考生,须在体检当天到场后提交由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相关检查资料,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后聘用上岗。
(六)体检当天,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1寸证件照1张、黑色签字笔1支、体检费350元(请携带现金,以医院实际收取费用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的2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咨询电话:0831-7866859
特此公告
附件:宜宾市屏山县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递补体检人员名单(第一批递补)
中共屏山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10月29日
宜宾市屏山县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递补体检人员名单(第一批递补)
序号 | 职位代码 | 招聘岗位名称 | 准考证号 | 笔试总成绩 | 面试总成绩 | 考试总成绩 | 排名 | 备注 | ||||
笔试考试成绩 | 折合成绩 | 政策加分 | 笔试总成绩 | 面试成绩 | 折合成绩 | |||||||
1 | 20240107 | 锦屏镇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二) | 2024144 | 61 | 30.5 | 30.5 | 77.6 | 38.8 | 69.3 | 2 | 递补进入体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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