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年定远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考试总成绩和做好体检考察工作的通知

根据《2024年定远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规定,现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做好体检考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公示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二、入围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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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年定远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规定,现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做好体检考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公示

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入围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三、体检有关事项

(一)办理体检确认手续

请入围参加体检人员于2024年11月4日(星期一)8:30—11:30,14:30—17:00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中共定远县委社会工作部基层治理指导推进股(定远县定城镇梅园路建设大厦5楼)办理体检确认手续,领取《体检通知书》并填写体检表格。不按规定时间办理体检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2024年11月5日(星期二)。入围体检的考生请于当天早上7:3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体检通知书,空腹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不得迟到,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具体要求详见《体检通知书》。

(三)体检费用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收费标准按医院规定据实收取(382元/人),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支持微信、支付宝收款,现金缴费人员请自备零钱)。体检中如需增加体检项目或体检项目复查,其费用由体检人员另行缴纳。

(四)体检须知

1. 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集中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 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 体检表上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4. 体检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 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 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 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 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9. 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0. 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体检相关要求

1. 体检考生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及《体检通知书》,以核对身份。

2. 由于体检表格必须本人填写、签字,所以《体检通知书》务必本人领取,不得代领。

3. 体检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办理体检确认手续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办理体检确认手续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由此出现招聘岗位体检人选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 体检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务必将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在体检过程中,如发现考生使用通讯工具,即取消其体检资格。

5. 体检时将有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要听从安排。

6. 因违反体检规定的有关要求影响体检结果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四、考察有关事项

(一)考察对象

进入体检阶段且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二)考察内容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三)考察需提交材料

1.《定远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政审表》详见附件3;

2.《无(有)犯罪记录证明》(政审表中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已经填写无犯罪记录信息并加盖公章的,不需要再单独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3.考生人事档案。

(四)考察要求

1.自2024年11月6日起,入围体检且体检合格考生可至中共定远县委社会工作部基层治理指导推进股领取《政审函》、《调档函》和《无(有)犯罪记录证明调查函》;

2.考察对象须于2024年11月15日前将考察材料和人事档案递交到中共定远县委社会工作部基层治理指导推进股,逾期未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人事档案递交方式详见《调档函》)。

中共定远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1:2024年定远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考试最终成绩公示.xls

附件2:2024年定远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入围体检环节人员名单.xls

附件3:定远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政审表.xls

标签: 定远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考试总成绩 社区工作者体检考察工作 公开招聘 社区工作者考试 定远县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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