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3年仁寿县卫健类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
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3年仁寿县卫健类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23年仁寿县卫健类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医学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按以上办法比较,成绩仍然相同的,加试后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因自愿放弃、面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实际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同类同题其他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否则,取消体检资格。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2024年3月2日(星期六)上午7:30前在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仁寿县怀仁街道仁寿大道二段45号)集中,统一前往体检医院。
三、体检标准
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行业体检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四、复检及递补
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仁寿县人社局组织复检人员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复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仁寿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五、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署名的两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和体检费现金500元。
(二)凡未在规定时间到集中地点或未按要求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能按时参加体检。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36296715。
附件:1.2023年仁寿县卫健类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须知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7日
附件1.2023年仁寿县卫健类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标签: 体检 仁寿县 复检 考试 人员 卫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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