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和《广东省省直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面试公告》等有关精神,我局体检工作定于3月2日开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在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yxks/index.do)公布,报考我局职位的考生可登录该系统查询。
二、体检填表时间及地点
体检填表时间为3月1日,报到时间为当天15:00。
体检填表地点设在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龙洞校区)行政楼报告厅,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腾路245号(见附件1)。
请入围体检的考生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1张二寸近期白底免冠彩色照片以及需递交的相关审核资料(见附件2)到体检填表地点报到。
三、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为3月2日,报到时间为当天7:00。
体检集中地点设在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龙洞校区)行政楼报告厅前。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体检集中地点报到,统一乘车前往指定体检医院进行体检。
四、体检标准
本次体检工作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个人不得选择医疗机构。考生应提前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3)、熟悉体检项目适用标准和有关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及要求。
(一)体检适用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二)关于复检。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到体检指定地点集中,不按时参加体检填表或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请关注体检当日的天气状况和报到地点的交通状况,预足时间,提前到达,避免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所携带的手机、电子手环(表)等电子设备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以及有其他体检作弊行为的,取消体检资格。
(三)体检结束后,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领回代保管物品离开体检医院。
(四)请保持电话联络畅通。如对本公告内容有疑问的,可在工作时间向我局咨询,咨询电话:020-83849173。
广东省监狱管理局
2024年2月27日
标签: 体检 复检 考生 地点 公务员 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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