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为贯彻落实好省厅“5+2就业之家”建设要求,加强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夯实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根基,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现向社会招聘“铅山县就业之家”专职公益性岗位人员。
一、招聘要求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困难群众、残疾人、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2.城镇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中符合女性45周岁、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因承包土地被征用而失去土地的人员、长期失业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3.登记失业人员中符合“4050”条件的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
县级就业之家招聘人数4人。
三、岗位待遇
用人单位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工作量、工作效果等因素合理确定劳务报酬,岗位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工资水平标准、工作量、本部门资金状况等因素确定岗位补贴,全日制岗位补贴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实际工资不低于2000元),非全日制岗位补贴不超过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岗位待遇按月发放。用人单位和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招聘时间
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招聘,至县就业之家公益性岗位人员招满截止。
报名地点:铅山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援助股)
联系电话:15179022127
联系人:杨俊林
标签: 就业 人员 招聘 岗位 岗位补贴 铅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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