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的公告

石狮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3名。招聘条件包括年龄、学历、专业、身体健康等。报名时间截止至2024年3月6日,报名地点为石狮市人民法院9楼政治部906室。招聘程序包括笔试、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根据总成绩确定体检和政审对象,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招录人员采用聘用方式,试用期2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签订3年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参照现已聘用人员水平执行,约4000元/月,享受五险一金、节假日休息、加班出差补贴等福利。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因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共3名(编外),主要职责为审判执行辅助工作,从事诉讼文书填写、案卷整理、庭审记录和庭审准备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速录员3名,性别不限。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2月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优先,能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打字速度较快。

4.身体健康。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本人及近亲属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需要任职回避的情形。

6.能自行解决住宿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24年3月6日止(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石狮市人民法院9楼政治部906室(地址:石狮市南环路466号),联系电话:小郭0595-88617725

3.报名要求:应聘者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表附后),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到现场报名,并提交复印件1份。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石狮法院政治部组织进行,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承担信息虚假相关责任。

(二)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

此次招聘采用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的方式,采取百分制考试成绩,笔试占35%,速录技能测试占30%,面试占35%。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知识、社会常识、逻辑思维能力以及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岗位适应性、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三)体检及政审

根据招聘人数1:1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组织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常规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应聘人员需提供综治、无犯罪记录及家庭主要成员征信等相关证明。因政审不合格或者政审考察对象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三、人员管理及待遇

1.招录人员采用聘用方式。试用期2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相应的五险一金。

3.每周工作五天,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节假休息。

4.工资福利参照现已聘用人员水平执行,约40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按当地规定标准享有加班、出差等补贴,年度绩效考核合格的,奖金不低于5000元,转正聘用后可加入用人单位工会享受工会会员待遇。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石狮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石狮市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标签: #体检 #报名 #人员 #聘用 #速录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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