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按照《毕节市人才“蓄水池”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经需求征集和岗位论证,拟引进8名人才到我市产业发展急需岗位工作。具体详情见《毕节市人才“蓄水池”2024年度第二批岗位引进人才简章》。
毕节市科学技术局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5日
毕节市人才“蓄水池”2024年度第二批岗位引进人才简章
按照《毕节市人才“蓄水池”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充分发挥事业编制岗位招才、引才和留才作用,为我市引进8名急需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
一、引进原则
(一)按需设岗,按岗引进原则;
(二)坚持产业导向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引进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坚定的政治立场,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四)属企业急需紧缺的各类人才或事业单位特殊重要领域亟需引进的人才;
(五)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可以放宽;
(六)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引进岗位及人数
根据毕节市人才“蓄水池”2024年度第二批岗位需求论证结果,公开引进专业人才8名,涉及4家单位,聘期原则为三年。具体招聘单位信息见《毕节市人才“蓄水池”2024年度第二批岗位引进人才企事业单位信息一览表》(附件1),招聘岗位及要求见《毕节市人才“蓄水池”2024年度第二批岗位引进人才信息表》(附件2)。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毕节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辞职未满1年的。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引进的。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毕节市科学技术局网等公开发布毕节市人才“蓄水池”2024年度第二批岗位引进人才公告。本次需求岗位信息在2024年12月31日前有效(期间按规定完成公开招聘的岗位除外)。
(二)报名
报名人员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人员须仔细阅读毕节市人才“蓄水池”2024年度第二批岗位引进人才简章,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
(1)《毕节市人才“蓄水池”2024年度第二批岗位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3)。
(2)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3)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名人员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名时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在海外、香港及澳门等地取得的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标准证件照、专业技术职称证以及对应职位所需材料扫描件。
(4)个人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签字扫描件),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
2.报名人员将报名需要的相关资料可编辑的电子版和扫描件发送至相应电子邮箱并及时告知联系人(电子邮箱详见《毕节市人才“蓄水池”2024年度第二批岗位引进人才企事业单位信息一览表》<附件1>)。
3.网上提交报名表及报名相关材料应清晰可鉴,每份材料文件名与内容对应,文件夹以招聘单位名称及代码、岗位代码、姓名命名。
(三)资格审核
主要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核由毕节市科学技术创新发展中心、用人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共同进行。用人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毕节市科学技术创新发展中心进行复审。对已经提交报名表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报名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报名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以及存在舞弊行为,在审查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环节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工作工作全过程,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后,若查核发现聘用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是虚假、伪造、更改的,则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
(四)面试
按照“成熟一批,面试一批”的原则,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对象。组织专家评委组对面试对象进行综合面谈、测评等方式按照引进人才数量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五)体检
按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入围人选进行体检。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毕节市科学技术创新发展中心会同用人单位联合对其进行政审考察,通过查阅档案、征信、走访、座谈、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实绩、现实表现、意识形态等情况。
注:考察过程中,考察对象未能提交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材料的,取消进入考察环节资格。
(七)公示
经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毕节市科学技术局网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聘(录)用合同或工作关系的,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用人单位通过人才“蓄水池”之外的渠道寻找到所需人才,提出关闭人才“蓄水池”岗位的,需发布停止公告,停止接受该岗位报名。
(二)应聘人员进入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环节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用人单位可向毕节市科学技术创新发展中心提出重新启动报名程序、开通报名通道的申请,毕节市科学技术创新发展中心在收到用人单位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重新启动所申请岗位的招考报名程序、开通所申请岗位的报名通道。
(三)引进人才工作在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开展。
(四)引进人才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五)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
0857-8687399(毕节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857-8304675(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管理科)
业务咨询:
0857-8223845(毕节市科学技术局)
七、未尽事宜,由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毕节市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附件1:毕节市人才“蓄水池”2024年度第二批岗位引进人才企事业单位信息一览表.xlsx
附件2:毕节市人才“蓄水池”2024年度第二批岗位引进人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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