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编外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自觉接受监督及回避原则。
三、岗位职责
(一)临床医生主要从事西医临床诊疗工作;
(二)药剂科职员主要从事医院药品调剂工作;
(三)临床护士主要从事病区护理工作。
四、用工方式及工作地点
(一)用工方式:编外合同制。由我院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
(二)工作地点:绥江县人民医院。
五、薪酬待遇
薪资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1、临床医学专业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可按医院规定享受同等编内人员待遇;
2、临床医学专业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可按医院规定给予人才引进费。
六、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精神,热爱卫生健康工作;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35周岁以下。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未解除劳动关系的,或者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七、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绥江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及医院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应聘者通过绥江县人民医院公众号下载《绥江县人民医院编外职工招聘报名表》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后一起打包发送至xyy7621254@126.com邮箱。(所有扫描件为pdf格式,且需规范命名,命名格式为个人姓名+材料名称+报考岗位名称)
(2)现场报名:应聘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至绥江县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区202办公室,现场领取《绥江县人民医院编外职工招聘报名表》完成报名登记。
2.报名时间: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3日。
3.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验证学历的报告复印件1份;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3)现场报名需提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1张。
(三)资格审查
1.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2.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以电话告知本人结果。
3.应聘者必须确保报名时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应聘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报名考生,均取消其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1.笔试
笔试不设开考比例限制,设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同一岗位应聘者笔试平均成绩的80%。
(1)笔试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方式: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
2.面试
(1)面试对象:进入面试人员原则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不足1:2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和范围: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工作敬业精神、职业道德、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最低控制分数为70分,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考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环节。若招聘岗位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根据加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对象。
体检在绥江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公示和聘用
1.按照综合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依法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反映问题应实名反映。
3.经考试、体检、公示合格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人事科报到,签订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关系。
八、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医院纪委派员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870-7625695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纳老师15094266050(微信号同步)
任老师 15012253163(微信号同步)
2024年2月26日
标签: 招聘 报名 面试 笔试 成绩 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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