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经市编办批准成立的天津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中心作为服务于卫生健康系统的窗口单位,以“以人为本,优质服务”为宗旨,着力打造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的考试机构。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中心在2021年获批成为我市就业见习基地。为助力高校青年群体加强岗位实践锻炼,增强就业能力,本着择优、双选原则,中心公开招募见习人员,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见习基本情况
(一)见习地点
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红桥区咸阳北路6号)。
(二)见习岗位
考试管理岗、科研辅助岗、人力资源岗、培训管理岗、信息技术岗、资产管理岗、档案管理岗等相关岗位。
(三)基本任务
参与中心辅助工作,在带教老师指导下完成日常任务。
(四)招募人数
5至10人,视实际需求确定,本招募启事长期有效。
(五)见习时间
见习期限为3至12个月,见习人员每月见习不少于15天,每天见习时间不少于6小时。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
1.本市普通高校毕业学年全日制在校生(毕业年度1月1日至毕业证书签发日期)。
2.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3.专业不限。医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软件工程类、管理学类、教育学类、文学类相关专业优先考虑。
(二)所需材料
1.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年的在校生提供
(1)身份证(正、反面);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在有效期内),见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
(3)见习人员申请表(附件)。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
(1)身份证(正、反面);
(2)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在有效期内)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3)见习人员申请表(附件)。
(三)申报时间
每月2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四)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材料电子版以压缩文件包的形式发送至subin@tj.gov.cn,以“姓名+联系电话”命名。通过简历筛选后统一参加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见习说明
1.中心将逐一审核申报人员材料,结合用人需求和岗位实际,择优确定面试对象并电话通知后续具体安排。由于见习岗位数量有限,未收到电话通知的,即为暂未被中心接收见习的申报人员。此类人员将作为见习岗位备选人才进入备选人才信息库,后期将视岗位实际需求,结合备选人才情况择优安排就业见习岗位。
2.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曾经参加过其他单位(或岗位)就业见习的人员,不能参加中心就业见习;签订见习协议到期后不续签;就业见习不是正式用工,见习人员不与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不产生劳动关系;就业见习不与事业单位录用直接挂钩。
3.中心将为见习人员缴纳见习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于当月出勤符合要求的见习人员,按照每月1856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并提供早餐、午餐。
咨询电话:022-58301108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
标签: 见习 人员 岗位 中心 申报 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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