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总医院于9月30日发布《大余县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劳动合同制)公告》,现考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招聘公告“面试、笔试成绩各占50%,面试成绩需在80分以上,综合成绩需在60分以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及考察人员”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员,现将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组织体检及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接到体检通知后统一体检,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后尽快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时间及有关事项
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
三、注意事项
因弃权、体检及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一次。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也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一次。公示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同样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四、其他事项
1.体检、考察工作原则上须在10月30日前完成;
2.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附:大余县总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大余县总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24日
标签: 大余县总医院 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入闱人员名单 体检考察公告 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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