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壮大队伍实力,增强灭火应急救援综合能力,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招聘工作遵循自愿报名,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及严格按照《普洱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管理办法(试行)》、《澜沧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管理办法(试行)》实施。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队及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30名,限男性;招聘消防文员2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志为消防事业做贡献;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本人无犯罪记录,在校、在职期间无处分记录;
(3)大队及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初中以上学历,年龄为18-28周岁。
(4)消防文员具有国家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公文写作,文字功底扎实,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及office 、Exce办公软件等;年龄为23至28周岁。
(5)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2.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中共党员。
(2)获得招聘岗位相关资格证书或职称的。
(3)写作能力突出者。
(4)持有B2级或以上驾驶证、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退出人员、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经历人员、篮球、乐器演奏特长者。
3.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收: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2)曾受到开除公职、军籍、党籍、团籍、学籍等处分或曾被解聘、开除、辞退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资待遇
(一)工资标准。试用期为两个月,发试用期工资;正式聘用后每月综合工资不低于43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保险部分)。
(二)社会保险缴纳。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以当年缴费基数为准),每月个人部分向单位缴纳或从工资中代为扣除。
(三)未尽事宜以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内容为准。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
报名地点:县消防救援大队三楼办公室
报名电话:(0879-3023192、15912995800、18214002740)
报名要求: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学历证明彩色扫描件;3、近期免冠蓝底彩照2张。
(二)报名资格审核情况
1.报名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澜沧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电话通知。
2.面 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政治审查:由澜沧县消防救援大队对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审核,如政审不通过,将取消报考人的资格。
四、郑重提醒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聘资格的,以及在政审、体能测试、体检、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在招聘过程中,绝不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切勿相信任何名义要求转账、汇款的短信或电话。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澜沧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办公室负责解释。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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