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招聘公告,经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现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2月29日止。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单位反映(受理地点:开平市苍城镇西门街38号,邮编:529341,电话:0750-2820838,传真:2820838)。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以示负责。
我单位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确影响聘用的,将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开平市苍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6日
附件: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体检 | 考察 | 聘用岗位 |
1 | 冯仙好 | 女 | 合格 | 合格 | 退役军人服务站专职人员 |
标签: 聘用 公示 反映 2024 开平市 282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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