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公开招聘辅警公告

武定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4人,主要负责留置看护、社会治安巡逻防控等工作。招聘对象为男性,需满足相关条件,如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等。报名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至3月15日,报名地点为武定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办公室。招聘人员不具有警察和公务员身份,待遇按每年5万元标准保障,并享受相关福利。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工作需要,武定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招聘岗位:武定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辅警。

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公安民警开展留置看护、社会治安巡逻防控等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辅助活动。

招聘名额:本次共招聘4人(男性)

人员性质:招聘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人民警察编制管理,不独立行使人民警察执法权。

工作地点:武定县公安局及工作需要的相关地点。二、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用工方式: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武定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

待遇:工资待遇(含“五险”)按每人每年5万元经费标准保障。

其他福利:

1.统一安排住宿,配发辅警工作服装及执勤设备。

2.加班、出差按照规定报销费用,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

3.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的岗位业务培训。三、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限云南省户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服从安排,自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爱岗敬业、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4.具有初中毕业(含)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道德败坏,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或职业道德的;

4.曾因违反辅警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血亲有被判处刑罚三年以上或者正在服刑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或直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有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正在接受调查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事项

报名时间:

2024年2月26日至3月15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武定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李警官 15125773112 13987899007

报名须知:

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学历证)、退伍证,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背面写报名人姓名、身份证号)以及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具体详情,请来电或来人咨询。

相关规定:

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有立功受奖表现的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官士兵、党员、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及子女、在公安机关从事过辅警工作和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以及户籍在武定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信息统一由官方正规渠道进行发布,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造成应聘失误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应聘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应聘失误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本公告由武定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武定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

2024年2月26日

标签: 招聘 武定县 应聘 报名 人员 辅警


本站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便利,如有任何侵权或错误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进行更正或删除。[点击反馈]

微信扫一扫
订阅每日考试


备考专区

时政热点

二维码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