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10月16日发布的《龙港市2024年秋季赴各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的公告》,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作如下更改及补充:
一、关于公告中:资格条件第10条原为:2025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现(或曾)龙港市户籍,入学时达到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考)第一批普通高校分数线(不含艺术、体育类)(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需提供浙里办下载打印的《浙江省xx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证明》),现修改为:2025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现(或曾)龙港市户籍,入学时达到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成绩特控线及以上的(不含艺术、体育类)(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需提供浙里办下载打印的《浙江省xx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证明》)。
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为此给广大考生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024年10月22日
标签: 龙港市 2024年 秋季招聘 高校毕业生 公开招聘 优秀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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