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恒口示范区2024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安排公告

根据《安康市恒口示范区2024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安康市恒口示范区2024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员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表),并就体检、考察安排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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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康市恒口示范区2024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安康市恒口示范区2024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员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表),并就体检、考察安排公告如下:

一、体检安排

(一)体检人员

根据进入面试人员考试综合成绩,按照与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综合成绩排名末位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环节,进入体检人员为附件1中“是否进入体检”标注为“是”的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时间

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上午8:30

(三)集合地点

安康市万达广场1号门(汉滨区秦岭大道与汉江路交叉口)

(四)体检费用

按有关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费用预计450元左右(微信支付)。

(五)体检标准及要求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集中进入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或未被认定合格(体检在符合要求的医院进行,医院不认定体检合格,则视为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六)注意事项

1.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加盖“资格复审合格”印章)。无关人员不得陪同。

2.进入体检应聘人员体检前一天22:00后请勿进食、饮水,保持空腹;体检前应保持正常生活规律,勿熬夜、饮酒、剧烈运动,注意休息,以免发生意外,影响检测结果。

3.请应聘人员提前查询交通路线,适当安排路途时间,按时到场,并注意安全。

4.到达集合地点后要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纪律要求。如有违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体检资格等处理。体检未结束应聘人员不得离开。

二、考察安排

(一)考察对象:体检合格人员

(二)考察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

(三)考察内容:主要通过查阅档案、走访了解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修养、社会信用、工作态度及专业履职能力等情况,并复审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察对象需提供的资料:

(1)《安康市恒口示范区2024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一份;

(4)个人自传及述职材料。应包括个人简历、学习工作经历及遵纪守法情况(须个人手写)。

(5)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由银行出具的本人征信证明。

以上资料请于2024年11月6日17:00前送交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路19号安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408室)。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存电话畅通,便于联系。

2.请体检合格人员按照规定时限提交相关考察资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考察相关资料,视为放弃考察。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不全、不真实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3.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进入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4.所有招聘信息以公告为准,不另行电话通知。

咨询电话:0915-81859890915-8185969

(工作时间09:00—12:00,13:00—17:30)

附件:

1.安康市恒口示范区2024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笔试、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情况表

2.体检温馨提示

3.安康市恒口示范区2024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4年10月22日

标签: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2024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 综合成绩 体检安排 考察安排 公开招聘 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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