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度宣城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宣城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面试(加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对象。从同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与遴选职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需要加试的职位按与职位计划数6: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名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25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资格复审地点及咨询电话见附件2。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或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以及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证明材料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递补后如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资格复审材料。资格复审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任免机关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党组(党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本人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组织部公章);
3、本人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4、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证明(原件);
5、本人在本级机关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乡镇公务员还需提供在乡镇机关工作满5年的证明材料(原件)。
6、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7、选调生资格复审时,需提供选调生录用审批表或选调生录用文件(复印件1份),同意报考和锻炼期满证明(原件),报考非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的选调生需提供在本级机关工作年限证明(原件)。
以上证明均需加盖所在单位和县市区委组织部公章。
资格复审合格的入围人选,于10月29日9:00-17:00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缴纳面试费用。缴费成功的即视为确认成功,取得面试资格。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按程序递补下一名报考者资格复审。面试实施期间出现人选缺额的,不再递补。
三、加试
加试时间安排在面试之前,加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为面试合成成绩。加试具体事宜另行公告,请密切关注宣城先锋网。
四、面试
(一)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定于2024年11月24日(具体报到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于11月22日9:00后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自行网上打印《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有关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遴选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各遴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严格按照本次遴选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职位的具体要求,认真进行审核把关。资格复审结束后,将资格复审人员详细情况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委组织部。对把关不严、审核不力、自行放宽条件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有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
3、报考者自愿放弃资格复审及后续考录环节的,请在资格复审前主动向资格复审部门提出。
4、遇特殊情况,本通知内容有关事项需要调整补充的,以最新通知为准。后续考录信息将陆续在宣城先锋网发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通信畅通,做好后续准备工作。
5、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563-3023775。
政策咨询电话:0563-3015839、3023035
缴费及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563-3036887
上述电话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宣城市公务员局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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