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枣庄市市民诉求办理服务中心、枣庄市纪委监委大数据与信息技术保障中心(枣庄市巡察工作服务中心)公开选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的通知

根据《枣庄市市民诉求办理服务中心、枣庄市纪委监委大数据与信息技术保障中心(枣庄市巡察工作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将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开选聘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不低于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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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枣庄市市民诉求办理服务中心、枣庄市纪委监委大数据与信息技术保障中心(枣庄市巡察工作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将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公开选聘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

二、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原则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根据选聘岗位和选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选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面试人选资格审查、递补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于10月23日—10月25日按照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参加资格审查,缴纳面试费用,领取面试通知单,确认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以及相关问题请咨询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报名推荐表》原件(留存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诚信承诺书》原件(留存原件),3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与网上报名照片同一底版,留存原件),以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如任职文件、聘用备案文件、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或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认为需要进一步审查的其他证明材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等。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递补时间截止到2024年10月28日16:00。有关报考者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参加面试人员每人收取面试费70元(现场缴费,具体缴费方式请在资格审查时咨询选聘单位主管部门)。

四、其他

1.如应聘人员放弃参加面试,应向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声明。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

1、枣庄市市民诉求办理服务中心、枣庄市纪委监委大数据与信息技术保障中心(枣庄市巡察工作服务中心)公开选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

2、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地点及咨询电话

附件1:枣庄市市民诉求办理服务中心、枣庄市纪委监委大数据与信息技术保障中心(枣庄市巡察工作服务中心)公开选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pdf

附件2: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地点及咨询电话.pdf

标签: #枣庄市 #服务中心 #监委 #选聘 #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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