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数:10名
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2日
报名结束时间:2024年11月11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中山市公安局大涌分局(大涌镇德政路35号)办公楼1楼大堂
考核方式: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等程序,择优聘用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进一步增强大涌镇社会治安打防管控能力,中山市公安局大涌分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其中文职类岗位4名,勤务类岗位6名),现将相关招聘内容公告如下: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特殊岗位可放宽到高中)。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3.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9年10月22日至2006年10月21日),男性警务辅助人员身高要求168cm以上;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1.招聘文职类岗位警务辅助人员4名。要求男性,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具备扎实的文字功底,细致的工作作风,主要协助民警开展公文写作、数据报表、电脑操作、活动策划等工作。警校毕业生、汉语言文学、法学、文秘、计算机、新闻传播学等专业优先。2.招聘勤务类岗位警务辅助人员6名。要求男性,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双眼视力4.9以上,需具备吃苦耐劳的精神,需持有准驾车型E(即摩托车驾驶证)及以上驾驶证,主要协助民警开展执勤执法等工作,警校毕业生、退伍军人优先考虑。以上所有岗位均需参与24小时值班备勤轮值,需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需参加勤务工作,有一定工作压力及工作强度。此次招聘工作,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中山市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等程序,择优聘用。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2日(星期二)—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2.报名地点:中山市公安局大涌分局(大涌镇德政路35号)办公楼1楼大堂,联系电话:0760-23189650 ,联系人:郑先生、林小姐。(1)报考人员须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即2024年10月22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驾驶证。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已婚者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4张,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持有准驾车型E、C1及以上驾驶证的,还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4)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5)授权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须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授权书原件。报名结束后,由中山市公安局大涌分局按照本公告各项要求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及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入围进行聘用考核。(声明:应聘者无论是否被录用,所交报名资料一概不予退还)。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考核为综合素质测试,分为笔试、面试及体能考核。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后,原则上按照招聘入围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不足1:3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比例。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觉悟、精神面貌、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考评。3.体能考核:分局将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确定体测人选,体能测评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和条件执行。体能测试完毕后当场评分,并向应聘参考人员宣布测试成绩,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1.体检:在以上各项目考核后,以应试者总成绩高低为序,按拟聘用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医院由本单位指定,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2.政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要求进行全面的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守法律、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报考人员须提交户籍所在地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经考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报大涌镇政府同意并向中山市公安局报备后,在大涌分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对拟招聘的人员,由中山市公安局大涌分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为两年(含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年收入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奖金、季度奖励金等福利待遇;安排食宿,统一发放辅警制服。(一)应聘人员必须提供真实证件,按照规定参加招聘程序,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如发现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视情予以处理。(二)应聘者如有特殊状况(包括健康状况、病史等)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说明情况,对本人健康状况或其他情况进行隐瞒、造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应聘者资格。(三)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通知而影响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四)本次招聘不以任何形式委托社会机构进行考试辅导培训。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760-23189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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