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新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贸易分公司招聘公告

招聘人数:1名
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1日
报名结束时间:2024年10月29日
报名方式:本人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真实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至现场报名
考核方式:面试内容包括主要经营考核指标竞聘(占总分值的65%)和面试竞聘(占总分值的35%),面试方式按《新余新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贸易分公司职业总经理面试方案》执行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新余新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鑫工贸公司)是市属国有企业,成立于2001年12月,主要经营业务:小车(C1、C2)、摩托车驾驶员培训、考试,车辆检测、二手车交易、典当、贸易等。新余新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贸易分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分公司)成立于2003年,专业从事高品质合金产品贸易。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贸易分公司职业总经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贸易分公司职业总经理1名。

二、岗位职责

按照新鑫工贸公司相关制度行使职业总经理职权,主要负责贸易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日常管理工作,以及完成新鑫工贸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任职资格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市场及相关行业情况;

3.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及问题处理能力;具有强烈的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在以往的工作中取得过优良业绩;

4.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具有扎实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职业信誉;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或其他不诚信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环境、质量等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等负有责任的;

3.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的人员;

5.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人员;

6.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四、任职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任职条件:

1.年龄在52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从事金属贸易类或企业管理类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

3.具有央企、国企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符合任职资格中基本条件。

(二)薪酬待遇:

职业总经理聘期为3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两个月。试用合格后,新鑫工贸公司与职业总经理签订《聘任协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及《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实行年度考核及任期考核。

职业总经理的薪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超额利润分享。基本年薪和最高绩效年薪之和为20万元。超额利润分享,对年度考核利润总额值的超过部分,给予10%的奖励。具体发放按照《新鑫工贸公司职业总经理薪酬管理办法》、《新鑫工贸公司职业总经理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及《新鑫工贸公司职业总经理履职待遇暂行办法》执行。

五、招聘程序及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体检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9日。

(二)报名地点:新余市高新区渝东大道196号市新鑫工贸公司二楼202室党群工作部。

(三)联系电话:0790-6413198,电子邮箱:xinxingm2018@163.com。

(四)报名方式:原则上需本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请有意者本人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真实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至现场报名,并领取竞聘相关材料。

(五)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确定为备选人员,进入面试。

(六)竞聘

1.面试内容:

①主要经营考核指标竞聘:占总分值的65%。根据贸易分公司前三年经营业绩等情况,设定第一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应收账款回笼率指标的最低值;竞聘人员根据实际和自身能力,填报第一年度承诺的考核指标目标值,密封后在面试时上交,评委会采取评标方式,根据评分方法对竞聘人员的考核指标进行评定打分。

②面试竞聘:占总分值的35%。面试方式按《新余新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贸易分公司职业总经理面试方案》执行。

主要经营考核指标和面试竞聘两项得分按分值比例计算后相加,即为竞聘者最终得分。

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新鑫工贸公司201会议室。

(七)组织考察

新鑫工贸公司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组织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组织考察通过后,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八)录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后予以聘用,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两个月。应聘者在试用期内不适合岗位要求者,新鑫工贸公司将予以辞退。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九)备案

与新鑫工贸公司签订聘任协议、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并报市国资委备案。

本公告由新鑫工贸公司负责解释。

新余新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18日

标签: #招聘 #分公司 #贸易 #公告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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