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9日
报名结束时间:2024年10月29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考核方式:结构化面试
为补充象山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优化队伍结构,根据《象山县国有企业人员交流和培养管理办法》(象国资发〔2024〕12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根据指标空缺情况和实际用人需求,公开选聘国企工作人员1名(详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面向县内在编在岗国企工作人员。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
3.除公开选聘职位有特殊要求外,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
6.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7.具备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尚在试用(见习)期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国企人员按规定应予以回避的职位;
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聘要求的年龄、任职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
三、公开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9日(8:30-11:00,14:00-17:00)。
2.报名地点:象山县丹河东路858号(象山县港航管理中心810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根据报考职位填写《象山县国有企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同一底版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及材料须真实有效,凡信息不实的,取消选聘资格。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5.资格审核。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对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报名人员说明理由。
6.其他事项。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条件的选聘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比例要求达到1:1以上,若不足1:1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选聘指标。
(二)考试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对象中,根据各职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
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岗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
根据考察情况,经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党工委)集体研究确定拟公开选聘人选。确定选聘人选不唯分,以适岗为原则。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选择排名靠后的考察对象时,应向县国资中心作出书面情况说明;经考察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作空缺处理,也应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四)审核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人选后,在象山人才网官微、转出单位和转入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五)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报县国资中心审定,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办理选聘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65031029,监督电话:0574-65725251 (县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2.未尽事宜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象山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公开选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计划表
2.象山县国有企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象山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1日
标签: 选聘 象山 国有企业 工作人员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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