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浙江国检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轮公开招聘员工公告

招聘人数:1名
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9日
报名结束时间:2024年10月31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浙江国检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武原街道丰潭路777号)3楼310办公室
考核方式:笔试、面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应用》,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乘以3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70%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一、公司简介

浙江国检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第三方检测机构。公司通过了检验机构资质认定(CMA)、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国防实验室认可(DILAC)认可、国家航空航天和国防合同方授信项目(NADCAP)认证;公司实验室检测领域已进入航空、核电、风电、汽车、船舶、铁路、桥梁、建筑、工程机械等产业。实验室可开展标准件系列产品、金属材料、机械零部件、焊接材料、轴承、复合材料、橡胶、塑料、油漆压力容器等产品的金相分析,化学成分分析,长时、短时力学性能测试,高温高湿及腐蚀介质下材料性能评估,无损检测,失效分析等;亦可开展长度、力学、化学、热工、电学等项目的校准服务。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奉公;

(二)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服从分配,自愿从事基层岗位工作;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要求、条件(具体见附件1);

(六)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9日至2024年10月31日(工作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2:30至17:00)。

2、报名地点:浙江国检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武原街道丰潭路777号)3楼310办公室。

3、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年限要求的提供相应工作证明(以社保缴纳时间为准,截止到2024年09月30日);

(2)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3)《浙江国检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一份(请下载附件2填报)。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报考人数不足1:3的,酌情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特别提醒:报名时资料按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资料整理好并提供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报名)

4、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及提供的材料,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后向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发出笔试通知。

(二)考试

1、方式:笔试、面试。

2、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应用》,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将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考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面试后,按考生笔试成绩乘以3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70%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次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4、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各岗位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按该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应单位报到,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的,取消录用资格。若出现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或被取消录用资格的,按该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时间截止至2025年1月31日有效)。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和填写的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已被录用的,终止劳动合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二)录用人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由本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三)公司领导干部的近亲属(包括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本人、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应聘。

(四)咨询电话:0573—86161287

附件:《海盐县国有企业招聘人员岗位要素表》.xls

面试考生公务回避关系报告表(附件)(2).docx

《浙江国检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浙江国检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8日

标签: 招聘员工 检测 年度 浙江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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