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大学教学科研职位分系列管理规定(试行)》(校发〔2021〕259号)、《北京大学教学科研人员聘任教研系列、教学系列和研究技术系列职位的实施细则(试行)》(校发〔2021〕260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尚未纳入教研系列、教学系列、研究技术系列的副教授及以下教学科研人员(以下简称教学科研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申请教研系列长聘职位(即启动Tenure评估),具体通知如下:
1. 坚持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聘任的首要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评估。凡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评估不合格或出现问题者,单位不得推荐聘任。
2.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各单位应根据相关学科情况和人才队伍状况,参照本单位确立的学术机构目标群相应职位标准,确定教研系列长聘职位基本聘任条件和任职标准,高标准、严要求,精心组织长聘职位评估工作。长聘职位评估一般重点审议是否给予长聘职位(长聘副教授),有特别突出成就者方可考虑在通过评估同时晋升为教研系列教授。
3. 关于启动长聘职位评估。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单位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方可启动长聘职位评估。
4. 关于公示。正式启动评估的,各单位应在申请人材料外送评审前在本单位或更大范围内公示申请人材料,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涉密人员须填写《北京大学对外提供材料保密审查表》履行保密审查手续)。
5. 关于长聘职位评估。各单位应按照长聘职位评估的要求(详见《北京大学教学科研职位招聘与评估晋升工作细则(试行)》),在布置相关工作前明确操作流程和时间节点。长聘职位评估正式启动以申请材料外送专家评审为准,正式启动后,在规定期限内未按时完成评估或评估后未通过,可保持原有聘任方式。教学科研人员可有两次长聘职位聘任评估的机会,第一次未通过的,第二次申请原则上需要间隔五年。
6. 通过评估获聘教研系列长聘职位的,签署新的聘任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工作任务、薪酬福利和考核要求等。
7. 在现聘专业技术职务申请晋升已计2次的,一般只能申请教学系列或研究技术系列职位。
北京大学人事部
2024年1月2日
附:
关于校本部2024年度教学科研人员聘任教研系列长聘职位的工作日程安排
各单位:
教学科研人员申请聘任教研系列长聘职位的工作,学校按每年两批次进行审议,分别安排在6月和12月下旬。请严格按照以下时间安排做好相关工作,并将时间安排及时通知本单位相关委员会及有关人员。
第一批:
l 个人提出启动长聘职位评估的书面申请:根据各单位的日程安排。
l 单位学术委员会审议批准启动长聘职位评估:根据各单位的日程安排。
l 单位公示申请人材料:申请人材料送专家评审前公示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l 个人提交书面撤销申请:根据各单位的日程安排。
l 2024年2月1日前,单位正式启动相关申请人的长聘职位评估(即将申请人材料外送专家评审),须同时报送评估人员名单(附件)至学校人事部。
l 2024年5月1日前,单位报送完成的个人长聘职位评估完整卷宗材料至学校人事部。材料必须按照《届满评估(长聘职位评估)提交材料清单》要求报送。
l 2024年6月下旬,学校人才评估专家小组审议。
l 学校批准通过评估的人员。本批次教研系列长聘职位聘任时间:2024年8月1日。
第二批(操作规则同第一批,时间节点如下):
l 个人提出启动长聘职位评估的书面申请。
l 2024年7月1日前,单位报送已正式启动长聘职位评估的人员名单至学校人事部。
l 2024年11月1日前,单位报送完成的个人长聘职位评估完整卷宗材料至学校人事部。
l 2024年12月下旬,学校人才评估专家小组审议。
l 学校批准通过评估的人员。本批次教研系列长聘职位聘任时间:2025年2月1日。
北京大学人事部
2024年1月2日
标签: 长聘 职位 评估 教研 系列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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