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台山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条件建设,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现遴选2024年台山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特聘农技员,相关情况如下:
一、遴选条件和名额
(一)遴选条件
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农村乡土专家且有相关实践检验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兴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或农业种养能手。
(二)遴选名额
从省厅认定的“农村乡土专家”中招募6名特聘农技员(含动物防疫专员)。
二、工作任务
(一)每位受聘人员每年开展不少于12次(且不少于5户)现场技术指导,开展农技推广直播至少1次(以农技推广服务驿站记录为准)。
(二)每次现场技术指导服务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
(三)对下沉服务过程发现的农业技术难题,提出不少于1个技术解决方案。
(四)特聘农技员开展农技服务需要作规范完整记录,并需要在中国农技推广APP上传下乡指导服务日志和指导服务图片(附工程相机定位工作照),服务记录资料作为考核重要依据,并按时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五)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其他任务。
三、服务补助
根据《江门市特聘农技员遴选及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台山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特聘农技员服务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补助经费发放以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服务期限满后根据绩效考核评为合格或优秀的,一次性发放。
四、绩效考核
(一)以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等为主要考核指标,根据特聘农技员提供的佐证材料(包含服务登记表以及服务的全部台账资料)进行量化打分。绩效考核结果分三个等次,即考核结果为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含)-90分为合格、90分(含)以上为优秀。
(二)在服务期限结束后对乡土专家特聘农技员开展绩效考核工作,考核评为合格或优秀的,一次性发放工作补助经费;考核评为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工作补助经费且三年内不得再次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特聘农技员遴选及管理参照《江门市特聘农技员遴选及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符合条件有意报名者请在10月25日前提交《特聘农技员申请表》、农村乡土专家证书及先进事迹或工作成果材料交到台山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处。
3.经研究审定后,将评审结果在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联系人:崔清城;联系电话:0750-5587235
附件:1.关于印发《江门市特聘农技员遴选及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docx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1日
标签: 台山市 农技员 农技 遴选 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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