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高新科创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招聘人数:10名
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1日
报名结束时间:2024年10月25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通过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进行
考核方式:公开招聘方式,包括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鄂尔多斯市高新科创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8月,是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建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5千万元人民币。公司以发挥国有投资导向作用、引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为己任,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化京蒙协作的部署要求,聚焦“科创引领创新驱动、助力飞地经济发展”主业,实现“鄂尔多斯+北京”两地创新资源最大化利用,促进创新创业要素双向流动,精准助力鄂尔多斯市高质量发展和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提质进位”。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特组织实施本次招聘工作。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以岗适其人、人适其岗、人岗匹配为宗旨,以公开、公正、竞争、择优为原则。

二、招聘计划

根据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详见《鄂尔多斯市高新科创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度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党的领导和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素质过硬,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3.能力突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强责任心和良好的团队意识,具有创新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无劳动和经济纠纷;

5.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不良信用记录,无不良嗜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6.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等条件;

7.年龄一般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月24日(不含)至2006年1月24日(含)期间出生的);

8.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报名开始日(含)前《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9.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有过吸毒史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招聘岗位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聘方式,通过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在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http://gxq.ordos.gov.cn)点击“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及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须使用电脑进行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进行报名,否则出现无法完成报名等情况,责任自负。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9:00至10月25日17:3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18:00。提交报名信息后请随时关注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初审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

3.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为1:3。报名结束后,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人数调整至其他岗位招聘,并在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发布变更公告。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改报时间为2024年10月26日9:00—12:00。

4.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

(2)报名时,应聘人员须下载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500KB以下)。

(3)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大学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本科及以上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岗位要求有工作经验的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报考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需在附件处上传工作证明或社保证明。

(4)招聘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

(5)报名时应聘人员需在附件处按要求上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扫描件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6)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招聘单位审核,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2.《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鄂尔多斯市高新科创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3.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三)笔试

1.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2.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地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另行公告。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参加考试。

4.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人数。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在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审核,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复审时间、地点在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上另行公告。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纸质版1份、本人签字并按捺手印的《诚信承诺书》纸质版原件1份;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页版、在线验证码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1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开始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采取提问方式,现场问答,综合打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

3.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加权后进行汇总,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在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予以公示。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

(1)按照成绩由高到低1:1进入体检环节,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费用自理。

(2)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等额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在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上公示。

2.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等。被考察对象自动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经鄂尔多斯市高新科创发展有限公司研究决定,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在官网上进行公示。

(七)公示和聘用

1.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属于不得应聘情况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2.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鄂尔多斯市高新科创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不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进入拟聘用名单并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薪资待遇

本次聘用工作人员与鄂尔多斯市高新科创发展有限公司或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鄂尔多斯市高新科创发展有限公司或子公司薪酬制度执行,以实际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约定试用期。

六、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公司岗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公司人事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公司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受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律监察工作委员会及财政金融局监督,招聘工作小组人员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进行追责,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其他要求

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进行联系,如因应聘人员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本次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八、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477—2775109;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鄂尔多斯市高新科创发展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高新科创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0日

附件:鄂尔多斯市高新科创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诚信承诺书.doc

标签: 鄂尔多斯市 科创 招聘 年度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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