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管理规范、专业高效的人才队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3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屯昌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面向社会考核招聘3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分配。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七)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来单位、国有企业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处分或辞退解聘的;
5.曾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被处分或辞退解聘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应聘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方法及步骤
根据招聘岗位的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采取择优面试与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信息发布
此次招聘所有信息通过屯昌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信息发布时限为2024年10月16日至10月21日。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网站关注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线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6日8:00至2024年10月21日17:00,报考人员应在此期间以姓名+报名岗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屯昌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邮箱1256491663@qq.com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6日9:00至2024年10月21日17:00,现场报名地点:屯昌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屯昌县屯城镇环东一路东侧昌顺花园6#B幢101、102、103号铺面)。
3.报名须提交材料
(1)屯昌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学位证;
(4)个人简历PDF版本(须附个人1寸免冠证件彩照);
(5)具备岗位相关工作经验的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及单位盖章证明或者劳动合同证明(个人社保缴纳明细须显示月份及所缴纳社保的公司名称);
(6)主要奖励证书、资格证书、发表的文章以及本人认为应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如有)
(7)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符合条件岗位方可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招聘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2)应聘人员应按招聘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三)简历筛选
对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依据简历材料按照人岗匹配原则,不低于1:3比例,择优筛选面试考核人员,未达比例的按照实际报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考核
1.考核人员:择优筛选后(或实际报名符合要求)的面试考核人员。
2.考核方式:采取以现场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依据“四舍五入”法,面试考核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 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4.注意事项: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屯昌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为准。
(五)体检
经招聘领导小组综合评判,由屯昌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在面试结束后通知拟聘用人员,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拟聘用人员将体检报告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综合管理部办公室。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自公布体检结果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另外同级别或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补充人员从面试合格成绩中择优聘用。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通过体检的拟聘用人员的资料进行资格复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邮箱发送《入职邀请函》,聘用人员收到后需发送回执签名pdf版方可确认为聘用,并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与聘用人员沟通入职时间和相关事宜。
四、注意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报名信息填写错漏无法联系应聘人员本人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招聘事宜将通过短信、电话、电子邮件或公告等方式通知获得参加面试及体检资格的应聘人员,报考考生应自主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以免错过相关公告或通知,影响后续招聘环节。未获得以上资格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所填写报名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拟招聘专业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供招聘之用,恕不退还。
(四)招聘过程中违反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咨询电话
招聘服务咨询电话:0898-67816188,18289835770;
(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接受咨询,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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