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扬人社﹝2021﹞52号)文件要求,经用人单位招聘、面试等程序,确定谈春丽就业困难人员拟安置在公益性岗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扬人社﹝2021﹞52号)文件要求,经用人单位招聘、面试等程序,确定谈春丽就业困难人员拟安置在公益性岗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7日-10月2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可向扬州市邗江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80981867
附件:2024年10月新增公益性岗位人员名单(2).xlsx
扬州市邗江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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