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招聘人数:6名
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7日
报名结束时间:2024年10月24日
报名方式:本人自愿与单位推荐相结合,报名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由单位填写《曹妃甸区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报名表》,于10月24日前报区纪委监委组织部(置业大厦6028房间)
考核方式:面试满分100分,80分为合格线。主要测试应试者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处理问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2024年度唐山市曹妃甸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廉政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唐山市曹妃甸区纪委监委决定面向全区为下属事业单位区廉政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人数

曹妃甸区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全额事业编制(管理岗)人员6名。

二、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大局意识强,坚持原则,品行端正,具备纪检监察工作所需的能力素质;

(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含)以后出生);

(五)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3.因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约定年限的;

6.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确定拟选调人选、体检与考察、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4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本人自愿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由单位填写《曹妃甸区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报名表》,于10月24日前报区纪委监委组织部(置业大厦6028房间)。

报名所需材料:①《曹妃甸区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报名表》;②个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③近三年年度考核文件、《编制人员卡片》复印件;④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⑤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入党时间、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加盖党组织公章);⑥报名人员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

以上复印件均需A4纸复印,一式三份。

(二)资格审查

初步推荐人员由区纪委监委会同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重点审查选调对象报名资格条件、违纪违法等情形。

(三)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80分为合格线。主要测试应试者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处理问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选调人选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选。如比例内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以下顺序确定: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以上条件都相同,均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体检出现选调名额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2.考察。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以及回避情况,如出现考察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反映或有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任用的,设置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拟选调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合格的,办理调入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咨询电话:0315-8712978

《曹妃甸区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报名表》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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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47.93.121.240:8098/bm.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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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曹妃甸区纪委监委

2024年10月16日

曹妃甸区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标签: 监委 选调 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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