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龙子湖区、高新区及第二批市直事业单位葛云等30名拟记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示

根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26号)精神,经事业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及市(区)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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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26号)精神,经事业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及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拟给予2021-2023年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档次的葛云等3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记功奖励。

现将拟记功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奖励对象有异议,请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

联系电话:0552-3125632。

附件:龙子湖区、高新区及第二批市直事业单位拟记功人员名单(含机关工勤)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6日

标签: 事业单位 龙子 记功 市直 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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