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拟定于2024年2月27日-28日进行有经验医师、医技岗位招录考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具体事项如下:
一、初试
1、初试方式:初试由笔试和技能考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内容为专业理论知识,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2024年2月27日9:00—10:30
报到时间及集合地点:2024年2月27日8:30,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9楼学术报告厅门口集合。
考试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83号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9楼学术报告厅。
(2)技能考试: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高于等于60分者进入技能考试。
考试时间:2024年2月27日14:30—17:00
报到时间:2024年2月27日14:00
考试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北大街9号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口腔临床实验教学中心。
技能考试需自备身份证、白衣、口罩、帽子、手套。
医师岗位技能考核部分,抽调医院临床业务骨干按报考方向划分考核小组,制定考核评分细则,每组考官设置5人或7人,考生抽签决定技能操作考核顺序,考官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作为该考生在技能考核部分的得分。技能考试成绩80分为合格。
医技岗位技能考核部分,抽调医院临床业务骨干担任评委,制定考核评分细则,每组考官设置2人或3人,考生抽签决定技能操作考核顺序,考官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作为该考生在技能考核部分的得分。技能考试成绩80分为合格。
(3)初试成绩: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初试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考核成绩*60%。
二、复试
1.复试时间:2024年2月28日8:30—11:30。
2.集合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83号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9楼。
3.复试人选的确定:初试结束后,依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复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初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复试。未达到复试比例的全部进入复试。
4.复试方式:复试方式为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满分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复试成绩。对只有1名应聘人员参加复试的岗位,由面试组成员投票表决。
三、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合成。复试结束后,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见习
复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见习人选按1:1的比例确定见习考核人选,见习时间为5个工作日。见习结果由所在部门出具见习考核报告。
五、体检、考察
见习结束后,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高者的办法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联系方式:赵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86266643
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事处
2024年2月23日
标签: 复试 初试 技能 成绩 口腔医院 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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