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青年人群的就业能力,拓宽就业渠道,根据《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克拉玛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克拉玛依区、独山子区、白碱滩区、乌尔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收集68家企业187个岗位。
一、见习岗位及见习要求:(详见附件);
二、见习待遇:参加企业单位的就业见习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2850元生活补助(参加事业单位的就业见习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1900元生活补助),见习期间企业需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三、见习时间:3-12个月;
四、见习对象:离校2年内(毕业后24个月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新疆籍失业青年。
欢迎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根据附件内的联系方式自行报名。用人单位和申请就业见习人员双方签订就业见习协议(需办理就业创业登记证)即可上岗。
如有疑问可于工作日致电。
联系电话:0990-6882734联系人:王雨濛
标签: 见习 就业 附件 24 岗位 克拉玛依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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