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陵川县乡村就业帮扶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陵人社字〔2023〕42号),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经各乡镇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现对崇文镇、附城镇、西河底镇、杨村镇、潞城镇、夺火乡、马圪当乡、六泉乡等8个乡镇(第二批)...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陵川县乡村就业帮扶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陵人社字〔2023〕42号),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经各乡镇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现对崇文镇、附城镇、西河底镇、杨村镇、潞城镇、夺火乡、马圪当乡、六泉乡等8个乡镇(第二批)安置的乡村就业帮扶公益性岗位人员名单(27人)进行公示,公示期: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22日,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电话:0356-6208311。
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4日
标签: 陵川县 安置人员 保障局 帮扶 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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