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了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尽快胜任高校教学工作,根据《广西师范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制度实施办法》(师政教学〔2018〕188号,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学校拟启动2024~2025学年青年教师助教培养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一)2023年8月及以后新聘、调入或转岗从事教学工作,且无高校教学工作经历的专任教师。
(二)2023年8月及以后新聘、调入或转岗从事教学工作,有过高校教学工作经历,但至今未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
(三)学院(部)认为有必要接受助教培养工作的其他教师。
二、培养周期
对于培养对象中的第(一)(二)类人员,培养周期为2024年10月至2025年6月;对于培养对象中的第(三)类人员,由学院(部)确定其培养周期。
上述培养对象承担助教工作,其助教课程为至少一门不少于2学分的必修课程。
三、培养办法
(一)开展青年教师助教专项教学培训
在助教培养期间,学校组织开展青年教师助教专项培训,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主要培训内容包括:教学基本技能、课堂教学方法改革、现代教育技术、职业发展等。
(二)一对一选派指导教师
各学院(部)为符合助教培养条件的专任教师,以一对一形式选派优秀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按照《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职责,完成对青年教师助教的专人指导工作,促使青年教师尽快适应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开展本科课堂教学指导以及准入资格考核
组织青年教师进入学校示范课堂观摩及研讨,邀请专家对青年教师课堂进行诊断与指导;青年教师首次独立为我校本科生授课前,须参加准入资格考核,考核合格方可获得本科课堂教学准入资格。
(四)开展随堂听课指导及考核
青年教师通过本科课堂教学准入资格后,在开始独立授课的第一学期,学校组织教学督导专家对其进行随堂听课指导,及时发现其在教学过程中的问题并帮助其改进。
(五)开展助教工作终期考核
青年教师助教培养期满,经指导教师和学院(部)同意,学校组织专家对其进行终期考核,考核时间安排在2025年6月进行。
四、其他要求
(一)请各学院(部)按照培养对象的具体要求,填写本学年青年教师助教汇总表(见附件2)。
(二)根据本学年培养工作的安排,请各学院(部)提供本学院校级以上教学名师、教学能手(见附件3)及1-2名其他优秀教师的一门本科生课程的课表(见附件4),供青年教师观摩学习。
(三)以上相关材料请于10月18日上午12点前,将电子可编辑版及领导签字盖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sdjfzx@126.com。
(四)请本学年参加助教工作的青年教师加入该QQ群:2024-2025学年青年教师培养群,群号:984945338。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电话:0773-5826059(育才),0773-3698176(雁山)。
附件:
1.关于印发《广西师范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师政教学〔2018〕188号)
2.2024~2025学年青年教师助教汇总表
3.校级以上教学名师、教学能手名单
4.校级以上教学名师、教学能手、优秀教师课表汇总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
标签: 青年教师 学年 助教 培养 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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