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东南州各县(市)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实施方案》规定,考生杨秀香因妊娠原因部分体检项目暂缓检查,现已完成补检工作并将结果公示及政审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结果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10月14日。
二、政审考察
(一)考察对象:补检人员杨秀香。
(二)考察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17日。
请考生在政审考察期间按时提供个人档案等有效材料,并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完成考察政审工作。
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内容存有异议,请与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或向剑河县纪委县监委反映或举报。
咨询电话:0855-5227189(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5-5221447(剑河县纪委县监委)
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2日
标签: 剑河县 补检 政审 选聘 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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