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业务需要,花都汇社区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共秩序维护员1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1.花都汇社区及周边常住居民;
2.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需要女40周岁及以上,男50周岁及以上,且为灵活就业缴纳社保人员);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健康条件。
二、薪资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每月工资按照扬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三、工作内容
听从社区安排,为居民提供便民服务。
四、工作地点
花都汇社区党群服务大厅
五、报名方式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14-87555636
2024年2月23日
标签: 社区 花都 招聘 试用期 就业 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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