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汇社区招聘公益性岗位简章

花都汇社区招聘公共秩序维护员,要求为花都汇社区或周边常住居民,年龄条件为女40岁及以上,男50岁及以上,且为灵活就业缴纳社保人员,身体健康。试用期一个月,期满后转正,按照扬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工作内容为听从社区安排,为居民提供便民服务,工作地点在花都汇社区党群服务大厅。有兴趣的求职者可联系徐女士进行报名。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业务需要,花都汇社区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共秩序维护员1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1.花都汇社区及周边常住居民;

2.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需要女40周岁及以上,男50周岁及以上,且为灵活就业缴纳社保人员);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健康条件。

二、薪资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每月工资按照扬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三、工作内容

听从社区安排,为居民提供便民服务。

四、工作地点

花都汇社区党群服务大厅

五、报名方式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14-87555636

2024年2月23日

标签: 社区 花都 招聘 试用期 就业 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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