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校编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人数:3名
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4日
报名结束时间:2024年10月18日
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填写《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校编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并按照报名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相关材料要求,结合《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校编工作人员资格审核材料情况表》提供佐证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可添加“仅供招聘资格初审使用”字样水印),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在报名时间内发送至:vannie@gcp.edu.cn。
考核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复核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发展的实际需求,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校编工作人员,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是2005年3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广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广东省域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二、岗位要求

此次计划招聘3名工作人员,分别从事司机、体育场馆设施管理岗位工作。岗位需求条件见附件1。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已持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与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存在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以附件1岗位需求表为准。(本公告中所涉及的年龄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

2.招聘人员类型:不限。

(1)2024年毕业生是指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4日9:00时至2024年10月18日24:00时止。

2.报名方式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填写《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校编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按照报名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相关材料要求,结合《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校编工作人员资格审核材料情况表》(附件3)提供佐证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可添加“仅供招聘资格初审使用”字样水印),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在报名时间内发送至:vannie@gcp.edu.cn。

3.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供真实的报名材料。凡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如已录用的,撤销录用资格,解除聘任关系。

(二)资格初审

依据报名人员发送电子版报名材料,筛选符合资格条件人员。

(三)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将在广州城市职业学院门户网站上公布。报名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报名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按照《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校编工作人员资格审核材料情况表》(附件3)所列材料;提交本人签名的《个人承诺书》(附件4)原件;资格复审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复审不合格,取消报名资格。

(四)面试

本次招聘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复核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体检按照入职体检相关规定实施。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对象根据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名单可通过广州城市职业学院门户网站查看。

3.体检由报名人员自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果提交人事处。报名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含复查),或在体检(含复查)之日起30天内不能得出体检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六)公示录用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学校对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反映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四、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拟录用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录用的;

(三)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有关体检、公示等规定办理。

五、薪资待遇

按我校校聘人员相关薪酬标准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二)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广州城市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0-81318565;监督电话:020-86376406 (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附件:

1.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校编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校编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3.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校编工作人员资格审核材料情况表

4.个人承诺书

2024年10月11日

标签: 校编 招聘 职业 工作人员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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