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第七号)

海南省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公布了2023年事业编制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和入围体检名单。体检将于2月20日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考生需按规定时间和地点集合,遵守体检纪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3日内申请复检。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照片按要求体检。咨询电话和时间已在公告中公布。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海南省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已经公示,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现将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规定及《海南省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要求,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名次由高到低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名次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入围体检人员请于2024年2月20日(星期二)上午8:30到海南省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87号)集合,统一前往医院参加体检,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到达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我中心承担。

五、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工作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予以安排,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请考生保持面试资格复审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二)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集合报到时,必须把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主动交给工作人员保管,体检结束后归还;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未检完擅自退场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冒名顶替及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时建议佩戴口罩,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及1张2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提前查看体检须知(附件2),按要求体检。

咨询电话:0898-65300212、65391363、6535203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1.海南省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须知

海南省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2月18日

附件1.海南省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xlsx

附件2.体检须知.doc

标签: 体检 入围 招聘 人员名单 海南省 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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