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4年白城市面向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白人社联发[2024]1号)要求,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进行调整,调整部分明确如下:
一是原公告第十条保留岗位,保留事业编制2年,调整为保留事业编制至义务兵、中士或上士退役。
二是原公告第十一条退役上岗,以下情形不在落编上岗范围:1.未服满义务兵役的;2.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政纪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3.服役期间转为士官的;4.服役期间被选拔为军官的;5.退役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安置政策的;6.退役后未按期报到的;7.因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改革调整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相关岗位不再适合上岗并无法调剂的;8.因个人情况变化不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调整为以下情形不在落编上岗范围:1.未服满义务兵役的;2.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政纪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3.服役期间被选拔为军官的;4.退役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安置政策的;5.退役后未按期报到的;6.因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改革调整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相关岗位不再适合上岗并无法调剂的;7.因个人情况变化不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
政策咨询电话:
1.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计划录用调配科
电话:0436—4297008
2.通榆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电话:0436-6967260
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8日
标签: 退役 上岗 事业单位 通榆县 服役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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