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花山化工园区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确保化工园区安全运行,经曲靖市沾益区委、区政府同意,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曲靖高新区管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10名化工专业技术人员和3名环保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
(三)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坚持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引进计划及岗位条件
曲靖高新区管委会本次计划引进化工专业技术人员10名、环保专业技术人员3名。
1.年龄要求:50周岁及以下(按照引进公告发布日计算);特别优秀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2.学历及专业要求:
①化工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化工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关行业领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等职业资格,或在化工企业一线从事生产或安全管理10年及以上(须提供工作证明,且工作证明上须注明从事岗位及时间)。
②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环境保护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关行业领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注册环评工程师,或在企业一线从事环保技术管理5年及以上(须提供工作证明,且工作证明上须注明从事岗位及时间)。
三、引进人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有拟报考岗位所需引进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人员;
2.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引进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3.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曲靖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发布人才引进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或面试题目及场地组织安排、应聘人员通知、考察等环节,具体如下:
(一)发布公告
本次人才引进公告通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rsj.qj.gov.cn/)、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zhanyi.gov.cn/)、“沾益党建”微信公众号和“沾益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本公告所附相关材料具备同等效力,请报名对象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10日9:00—2024年2月23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两种方式同时进行。报名人员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报名方式,但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报名诚信承诺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从业资格证书、任职文件及荣获表彰奖励、成果文件、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报送至相应地址。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将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送至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曲靖高新投公司)三楼人力资源部办公室(沾益区东风南路252号),相关复印件现场收取,不予退回。(联系人:陶先生,联系电话:13808743700)。
邮箱报名:报名人员须将报名相关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以压缩文件方式发送至邮箱233454610@qq.com,投递邮箱时须注明文件名称(姓名+应聘岗位),相关彩色扫描件须注明名称(如:毕业证、任职文件等)。
3.在报考过程中如因应聘者个人信息不正确或通讯不畅通造成无法联系上的,视为主动放弃。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曲靖高新区管委会和曲靖高新投公司按照引进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人才引进过程,应聘者应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用人单位在引进工作的任何环节,一经发现提交虚假材料或与引进岗位条件不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引进计划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经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按规定比例递减岗位计划数、放宽或不设开考比例,并在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zhanyi.gov.cn/)、“沾益党建”公众号和“沾益发布”公众号(以下简称“规定网站”)上公告。
(三)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及专业知识,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笔试不指定、不提供任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和地点由曲靖高新区管委会提前通过短信、邮件或电话通知,没有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将不再进行通知。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规定网站公示,成绩公布后3天内接受考生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考生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到曲靖高新投公司三楼人力资源部办公室(联系人:陶先生,电话:13808743700)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四)面试
1.通过笔试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由曲靖高新区管委会统一组织面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总成绩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2.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曲靖高新区管委会提前进行短信、邮件或电话通知,没有通过资格初审和笔试的应聘者将不再进行通知。
3.面试采用半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者综合能力(综合信息分析能力、人际关系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和专业技术能力进行测评。
4.面试考官由沾益区委组织部、曲靖高新区、曲靖高新投公司相关人员组成,面试工作由人才引进纪律监督小组在区纪委区监委的指导下进行全程监督。
5.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规定网站”上公示。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曲靖高新区管委会和曲靖高新投公司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等材料原件与引进岗位条件的一致性进行比对审验,因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和报名资格而填报虚假信息通过报名的,视为违反了诚信承诺,取消本次应聘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1.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拟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数(以综合成绩确定)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工作由曲靖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曲靖高新区管委会电话、邮件或短信通知为准。
3.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等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考生所提供的证件等材料原件与岗位招聘条件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取消本次应聘资格。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前2天书面提出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既不提交放弃资格复审申请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复审时若出现人员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达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的进入资格复审,若笔试、面试成绩相同的,重新组织并列人员再次进行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程序。
(六)体检和考察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曲靖高新区管委会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结论。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录(聘)用的疾病、病史等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
2.考察。由曲靖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征信、金融风险、犯罪记录等内容,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通过资格复审后等额递补。若无可递补人员,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
(七)拟聘用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并在“规定网站”公告岗位变动情况。
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符合录(聘)用条件造成岗位空缺的,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通过资格复审后等额递补。若无可递补人员,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并在“规定网站”公告岗位变动情况。
六、管理及薪酬待遇
新聘用人员由曲靖高新投公司办理招录手续后,接收档案,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提供内外部培训、免费体检。由曲靖高新区管委会和曲靖高新投公司双重管理,统一调度安排,并进行工作考核。
1.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3个月,薪酬待遇按照高新投公司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执行: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约5000元/月,具有职称及职业资格者参照相关规定确定薪酬待遇)。
2.聘用期间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由曲靖高新投公司报曲靖高新区管委会同意后进行解聘。
(1)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或未完成目标任务的;
(2)聘期内有重大失误,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后果的;
(3)身体状况不能胜任岗位工作需要的;
(4)个人提出辞职请求的;
(5)聘期内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
七、纪律监督和其他要求
(一)成立纪律监督组
曲靖高新区管委会成立纪律监督组,在中共曲靖市沾益区纪委监委的监督和指导下开展工作。纪律监督组对公开引进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公开引进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人员及电话:陈先生0874-3167992
联系地址:曲靖高新区管委会(曲靖市沾益区龙华东路78号);
电子邮箱:zygyyqgwh@126.com。
(二)相关要求
1.参加公开引进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等相关规定,主动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确保公开引进工作依纪依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实施。
2.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引进的纪律要求等相关规定,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公开引进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和违规违纪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公开引进资格。
3.公开引进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曲靖高新区管委会专业技术人员引进公告、公示等有关信息,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应聘者入职后,曲靖高新区管委会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应聘者的工作岗位,应聘者需服从曲靖高新区管委会的调岗安排。
5.任何一位应聘人员按照本方案进入引进程序,但不具备进入下一环节的条件,经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曲靖高新区管委会有权对其在任一招聘环节终止流程且无对其解释的义务。
附件:1.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报名表.xls;
2.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doc。
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2月9日
标签: 曲靖 人员 资格 引进 复审 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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