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2024年人事代理制、派遣制人员招聘工作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2024年人事代理制、派遣制人员招聘中,部分岗位因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要求,取消了招聘。取消的岗位包括临床心理科(二)代理制、重症医学科(二)代理制和保卫处派遣制。已经报名并缴费的取消岗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报考其他岗位。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各位应聘人员:

根据我院2024年1月26日发布的《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2024年人事代理制、派遣制人员招聘方案》,我院接收应聘人员报名的期限为2024年1月29日上午9:00至2月5日下午3:00。报名结束后,我院通过报名网站—天津卫生人才网,对所有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了资格初审。根据《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2024年人事代理制、派遣制人员招聘方案》的相关要求,凡资格初审通过并完成缴费的人数未达到该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的招聘岗位,将核减招聘岗位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医院已通知取消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选择报考其他岗位,相关人员已完成改报,现就取消的岗位公告如下。

我院2024年人事代理制、派遣制人员招聘计划中需要取消的岗位如下:

岗位编号

应聘岗位

岗位类别

计划
人数

学科专业

学历、学位

年龄

其他要求

24201D09

临床心理科(二)

代理制

1

精神医学专业

本科、学士及以上

≤28周岁

入职时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从事临床技术岗位工作

24201D16

重症医学科(二)

代理制

1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医学技术或临床医学(七年制或八年制)专业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30周岁

入职时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临床医学、医学技术专业为康复治疗方向,从事康复治疗医疗岗位工作

24201P01

保卫处

派遣制

1

专业不限

专科及以上

≤35周岁

消防退役人员,具有消防专业工作经历,从事消防相关保卫工作

特此通知。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人事处

2024年2月8日

标签: 岗位 2024 招聘 我院 人员 天津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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