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招聘人数:8名
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10月9日
报名结束时间:2024年10月14日
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考核方式:书记员考试分为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三个部分,辅警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三个部分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会泽县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方式
此次招聘劳务派遣制书记员5名(其中2名男性、3名女性)、辅警3名(均要求男性)。招聘方式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公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4日至2006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
(三)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较强的速录、速记技能和一定的语言文字综合运用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以上同等条件下,具有法院及检察院工作经验、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有机动车驾驶证并有良好的驾驶经验的优先聘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有关单位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父母、配偶、子女在辖区内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设立人,或者以律师身份提供有偿服务的;
8.其他不适合在法院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会泽县人民法院政治部512室。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要求: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填写《会泽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
(二)考试
书记员考试分为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三个部分,辅警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三个部分。
1.笔试占总成绩的30%。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基础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及法院相关工作要求等,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书记员专业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40%,内容为电脑文字录入;辅警体能测试占总成绩的40%,满分100分。
3.面试占总成绩的30%。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因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如因男性报名人数不足未能达到招聘计划,可递补女性进入面试。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支付。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有关要求进行。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实的,不予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形成岗位空缺的,依次递补。
经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与云南省劳动力中心市场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2个月。
正式上岗前,由会泽县人民法院组织进行岗前培训。
四、储备人员
参加面试的人员均作为会泽县人民法院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储备人员,当各岗位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出现空缺时,可以从储备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相关程序补录。储备期间为本次招录后至下次招录前。
五、工资及其他待遇
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的工资为3500元/月(含单位、个人承担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由云南省劳动力中心市场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代发代缴。工作中涉及出差的,相关差旅费标准按照《会泽县人民法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及国家关于休息休假的相关规定,保障聘用人员的休息休假权利。聘用人员履行合同期间,患病、负伤、因公伤残、患职业病,退休、死亡及女职工生育等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会泽法院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执行。
六、组织纪律
整个招聘过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县纪委监委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全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为:会泽县人民法院政治部:0874—5688708;会泽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组:0874—5688797。
会泽县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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