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新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经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程序,辛晓雯同志符合报考职位聘用条件,拟聘用为新丰县纪委监委办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在公示期内,个人或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新丰县纪委监委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0日--10月15日
联系电话:0751-6921608
附件:2024年新丰县纪委监委办案服务中心拟聘用人员名单(第二批)
新丰县纪委监委
2024年10月9日
附件
2024年新丰县纪委监委办案服务中心拟聘用人员名单
(第二批)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姓名 | 准考证号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综合成绩 |
1 | 新丰县纪委监委办案服务中心 | 纪检监察助理 | 辛晓雯 | 20240117005 | 大学 本科 | 文学 学士 | 新闻学 | 山东财经大学 | 74.25 | 76.92 | 75.59 |
标签: 新丰县 监委 聘用 办案 服务中心
本站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便利,如有任何侵权或错误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进行更正或删除。[点击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