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丰县2024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公开招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将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量化测评得出的排名顺序,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按招聘人数1:3(不足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情况详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2024年10月14日(星期一)上午8:30开始
2.面试地点:新丰县人力资源市场大楼
三、面试形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
四、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对未携带证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参加面试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
1.考生必须于面试当日早上7:30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指定考场候考室报到,7:40开始封闭抽签。7:40分未能进入候考室按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请考生认真细读《考生面试流程图及面试须知》(附件2)。
2.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进行严肃处理。
六、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考试总成绩=量化测评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量化测评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量化测评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选聘岗位1:1的比例,从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在新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
七、体检、考察、审批
1.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可递补体检对象,并进行体检。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中,将进一步核实考生身份及报考资格条件。如发现有不合格的,可按规定依次递补。
3.审批。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事项
如遇其他突发情况需调整面试相关事宜的,则另行安排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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