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安市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安排,笔试工作已结束,现将笔试合格线、现场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线
笔试总分100分,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安排
(一)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相应比例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招聘计划4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5人的按12人;6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需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比例不足时,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均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入闱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11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吉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吉州区尚义路和上海路交叉口向西30米)四楼大厅。
(三)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高中(中专)毕业证原件丢失的,需前往学校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开具学历证明;
4.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还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5.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6.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退出国家综合性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有退役证的提供退役证,没有退役证的需提供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
(四)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不受理委托代办,未经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考生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考生应聘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成绩(需达到笔试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届时以电话通知递补入闱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再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等原因产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体能测评工作安排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入闱参加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14日(星期一)上午8:00,在吉安市公安局反恐训练基地报告厅(吉安市吉州区兴桥镇钓源大道7号,吉安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旁)集合,超过8:30未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如遇恶劣天气需改期进行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勤务辅警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3项均合格的视为通过体能测评。文职辅警采取勤务辅警项目“三过二”的模式自主选择,2项合格的视为通过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2。
(三)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1.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主动放弃测评的,应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2.入闱体能测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应遵守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安排补试。
3.参加体能测评者请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体能测评准考证及体能测评承诺书(详见附件3)参加测评,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
4.参加体能测评者请穿着适合运动的服装和鞋,不得穿钉鞋或有胶钉的足球鞋,不要携带钱包、首饰等贵重物品。
5.体能测评入场前考生须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测评场地;不得请他人代为测评或代替他人测评;不得故意推、绊或以其他方式妨碍他人测评;存在上述违规行为的人员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6.因体能测评不合格、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参加测评及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体能测评达标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具体事项请关注报名网站公告并按要求进行。
(二)未尽事宜,按招聘公告要求执行。
(三)政策咨询电话:0796-8216446;技术咨询电话:1857936969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吉安市公安局
2024年10月8日
标签: 警务 吉安市 体能 测评 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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