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10月9日
报名结束时间:2024年10月14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蓝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502办公室),联系电话:0746-2999006
考核方式:考试分为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面试成绩占总分的50%,岗位技能测试为资格考试,合格者成绩占总分的50%,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岗位技能测试包括打字技能测试,正确率达不到60字/分钟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
为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法院提出的新要求,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根据工作需要,经报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核,我院拟计划面向社会及本院实习人员招聘编外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2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2024年蓝山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聘用后服从分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有其他不适宜报考情形的。
(二)基本条件
1.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书记员需掌握打字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法律专业资质者优先。
4.凡违反我院工作纪律等相关规定者,我院有权辞退。
四、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技能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工作日)。
2.报名地点:蓝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502办公室),联系电话:0746-2999006。
3.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应资料。报名时应呈的资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二)考试
考试分为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面试成绩占总分的50%,岗位技能测试为资格考试,合格者成绩占总分的50%,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1.时间地点。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2.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3.岗位技能测试,打字技能测试。报考书记员岗位的需参加打字技能测试;正确率达不到60字/分钟的,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测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进入考察,考察内容、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进行。考察结果不宜招聘的或放弃考察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并参加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蓝山县人民法院网(湖南省蓝山县人民法院 (hunancourt.gov.cn))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五、工资待遇
岗位待遇参照本院现有同岗位临聘工作人员待遇执行。
六、有关事项
凡被聘用人员,其住房和生活均自行解决,且不得在外兼职。
蓝山县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8日
标签: 聘用制 蓝山县 编外 招聘 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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