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结合《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市交通调度中心2024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9日—16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和电话
地点:重庆市交通运行监测与应急调度中心
通讯地址(邮编):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20号(401147)
电话:023—89183043 89183045
联系人:田老师、刘老师
三、公示要求
(一)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二)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对于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四、面试有关情况说明
(一)请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于10月16日—17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报名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行放弃面试的,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重庆市交通运行监测与应急调度中心报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后,查实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其面试缺额不再递补。
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2)。未按规定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地点:重庆市交通运行监测与应急调度中心203室(渝北区红锦大道20号)。
(二)结构化面试的时间、地点在资格复审时现场通知。对未按要求参加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附件1:市交通调度中心2024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
附件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
重庆市交通运行监测与应急调度中心
2024年10月8日
附件1
市交通调度中心2024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
序号 | 报考部门 | 报考岗位 | 姓名 | 准考证号 |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最低总成绩 |
1 | 重庆市交通运行监测与应急调度中心(重庆市交通宣传中心) | 监测调度岗1 | 李健 | 3109800602323 | 177.5 |
2 | 刘东灵 | 3109800602508 | |||
3 | 宗宝良 | 3109801201324 | |||
4 | 监测调度岗2 | 王小娟 | 3109800600207 | 164.5 | |
5 | 李姗霖 | 3109800811512 | |||
6 | 赖思宇 | 3109800811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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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人员名单 复审 面试 公示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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