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兴东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2日,是一家集投融资管理、资产运营及工程项目建设于一体的国有独资公司。
根据工作需要,攀枝花市兴东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
(一)纪检工作人员1名。
1.岗位职责:负责协助集团公司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党员和全体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相关工作;负责协助集团党委研究制定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廉政文化进企业等规划、制度和工作方案等,组织各类活动并监督实施相关工作;负责对集团公司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纠风工作、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解剖分析,提出整改建议供集团公司领导决策参考相关工作;负责各项责任清单制定和两个责任系统管理;熟悉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熟悉纪检、监察理论,熟悉并掌握党纪政纪各类条文法规。
2.岗位要求:35岁及以下;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律专业优先;有较强的协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熟悉党内外政策法规、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投标(项目包装)专员1名。
1.岗位职责:负责开展工程招投标、采购、项目包装等工作,制定项目包装计划,根据项目特点准备包装材料进行申报、跟踪项目申报进度、及时向上争取资金等工作。
2.岗位要求:40岁及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熟悉项目包装流程和相关政策法规,2年及以上从事项目包装相关工作经验优先;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务操作能力,熟悉合同管理流程和法律事务,对相关制度与流程、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有较强的敏锐度。
(三)会计1名。
1.岗位职责:负责日常费用的审核审批;各项工程款支付审核;各项会计资料的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财务预算、财务决算和财务分析工作;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财务快报以及其他综合性事务。
2.岗位要求:35岁及以下;中共党员优先;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财务类相关专业;从事会计岗位2年以上;熟悉《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财务、税务的法规政策,能独立完成全套会计核算工作,熟练使用相关财务软件,具备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
(四)物贸业务员1名。
1.岗位职责:负责编制贸易招采计划,开展招采工作,拟定招标文件及谈判等;负责材料设备的认质认价工作;建立供应商资源库,负责供应商的征集、引入、考察、跟踪、评价、维护工作;
2.岗位要求:35岁及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相关专业;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有一定的写作能力。熟练使用自动化办公软件。3年以上物贸工作经验,具有商砼混凝土、建筑钢材等大宗贸易工作经验及建筑行业专业等级证书和一定的财务知识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实行“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原则,应聘人员均达不到招录岗位要求的,集团公司将视情况重新发布招聘公告。
四、薪酬待遇
按照《攀枝花市兴东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五、报名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必要的任职经历和实践经验;
3.有良好的履职记录,工作业绩突出;
4.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的;有违纪违法问题反映并经查实或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务)处分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处罚或有不良履职记录的;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资格条件明显不符合任职岗位要求的。
六、招聘方式
采取滚动面试的招聘方式。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9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确认符合岗位条件后,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并附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任职文件等相关岗位要求资料发至QQ邮箱:1078742144@qq.com。
3.报名要求:同一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提交的资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
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者信息进行审查筛选,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将采取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面试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考评成绩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在接到体检通知5个工作日内到三甲及以上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及标准完成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公司的招聘流程办理人员入职。
(七)咨询电话:0812-2613541。
标签: 招聘 工作 岗位 相关 体检 岗位职责
本站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便利,如有任何侵权或错误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进行更正或删除。[点击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