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10月8日
报名结束时间:2024年10月12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为永康市公安局大门西侧接报案中心辅警招录报名处(永康市丽州北路1号),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考核方式:包括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笔试于2024年10月17日上午进行,考试内容包括公安基本法律法规、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时事政治。体能测试于同日下午进行,测试项目根据岗位不同有所区别。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永康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辅警94人,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永康市公安局辅警招聘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2.中国国籍,年龄18周岁至40周岁(1984年10月12日至2006年10月12日出生),特殊岗位可放宽适当,年龄要求详见《永康市公安局辅警招聘需求表》(附件1);
3.文职辅警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勤务辅警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及永康市职技校预警班毕业生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文化程度,详见《永康市公安局辅警招聘需求表》(附件1);
4.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5.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优先录用;
6.报考防暴处突岗位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不低于1.58米。
(二)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的,被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1.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2.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永康市公安局在职在编的辅警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止(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永康市公安局大门西侧接报案中心辅警招录报名处(永康市丽州北路1号),联系电话:0579-89286826。
3.报名时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见义勇为等表彰荣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4.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
报名表到报名点领取后填报。
(二)笔试
1.时间:2024年10月17日(周四上午)9:00-11:00
2.地点:永康电大教学楼(永康市东城街道学院南路16号)。
3.考试范围包括公安基本法律法规中的法律常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部分时事政治等内容。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体能测试
1.时间:2024年10月17日(周四下午)14:00(雨天则顺延至次日上午9:00)
2.地点:永康市体育馆田径场。
测试项目及标准:1. 报考防暴处突岗位人员测试100米、1000米、立定跳远三项,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评分标准》予以评分,单项35分、总分240分以上为合格;
2. 报考其他岗位人员测试1000米(女800米),以《浙江省公安机关招聘辅警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附件2)作为达标依据。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放弃。
(四)面试
1.报考防暴处突岗位人员按体能成绩占60%和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报考其他岗位人员在体能达标基础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结合报名人数情况,岗位需求在3人(含)以下的,按照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岗位需求在3人以上的,按照不超过1: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五)体检
1.报考防暴处突岗位人员按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40%、体能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报考其他岗位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岗位需求在3人(含)以下的,按不超过1:1.5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岗位需求在3人以上的,按不超过1:1.2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安机关招聘辅警体检标准》(附件3)执行,其中,报考交警110处警人员的视力检测结果为色盲或者色弱的,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由永康市公安局在相应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考察
1.体检后,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
2.考察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重新增补考察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合格人员与永康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到永康市公安局下属单位从事辅警工作。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工资及福利待遇根据岗位不同约为8.2万--9.3万/年(含五险一金),享受人身意外伤害险、交通意外险,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产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三)考试通知以及成绩结果公告发布于“永康公安”微信公众号,请及时关注。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康市公安局政治处辅警管理科负责解释。
永康市公安局
2024年9月30日
附件1:
附件2、附件3:扫码下方二维码获取
标签: 招聘 永康市 警务 辅助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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