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慈溪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慈溪市公安局下属单位辅警30名,详见下表。
序号 | 种类 | 岗位 | 单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数量 |
1 | 勤务辅警 | 监所勤务 | 市公安局下属所、队 | 男 | 18-35周岁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10 |
2 | 勤务辅警 | 路面协管 | 市公安局下属所、队 | 男 | 18-40周岁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10 |
3 | 勤务辅警 | 警情处置 | 市公安局下属所、队 | 男 | 18-35周岁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5 |
4 | 勤务辅警 | 反诈助理 | 市公安局下属所、队 | 男 | 18-35周岁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5 |
二、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4.年满18周岁,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资格条件
勤务类辅警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或信息技术等专业特长的人员应聘辅警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年龄等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9.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者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适宜从事公安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2月7日-2月17日。
2.报名方式:邮件报名。
填写《宁波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加贴一寸免冠电子彩色照片连同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驾驶证、退伍证等资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348774010@qq.com。邮件主题应注明报考岗位和姓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一律不得再报考宁波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
四、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试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报告(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一份;
3.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
4.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5.就业人员报考须提供以往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
6.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士兵原件及复印件;
7.外地户口需提供居住证明。
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不予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二)体能测评
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测评标准见附件2。参加体能测评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达标,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另行公布。
五、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基本法律知识、行政能力和书面表达等,采用书面答题方式进行。
笔试具体时间于体能测坪结束后另行通知。
六、面试
(一)面试名额
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男子1000米成绩确定名次。
八、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按职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安排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见附件3。
(二)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政治考察。政治审查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重点在于核实应聘对象是否存在不得应聘的13种情形。
(三)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招聘单位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如出现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以依次进行递补。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政治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574-63331082(工作日),陆老师。
附件:1.宁波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2.宁波市公安机关录用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doc
3.宁波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体检标准(试行).doc
慈溪市公安局
2024年2月7日
附件:宁波市公安机关录用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
标签: 体能 警务 资格 招聘 测评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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