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4年下半年新泰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有关要求,根据实际审核缴费情况,现将2024年下半年新泰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取消岗位及核减招聘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岗位情况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缴费人数 |
新泰市人民医院 | 口腔1 | 0 |
新泰市人民医院 | 临床5 | 1 |
新泰市第三人民医院 | 临床13 | 0 |
新泰市第三人民医院 | 临床14 | 0 |
新泰市第三人民医院 | 临床17 | 0 |
新泰市第三人民医院 | 临床18 | 0 |
新泰市精神病医院 | 临床19 | 0 |
报考以上岗位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10月1日11:30前与新泰市卫健局政工科联系调整报考岗位,并提报《岗位改报情况表》(见附件)。符合调整后报考岗位相应条件的,直接调整至新报考岗位;不符合调整后报考岗位相应条件的,可联系政工科进行退费,不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笔试。逾期不与政工科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所缴费用按报名缴费渠道退回。
二、核减招聘计划情况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招聘 人数 | 缴费 人数 | 核减 计划 |
新泰市人民医院 | 临床2 | 5 | 2 | 3 |
新泰市人民医院 | 临床3 | 3 | 1 | 2 |
新泰市第三人民医院 | 临床15 | 5 | 14 | 1 |
如果改报岗位的人员选择改报取消、核减的招聘计划,从而使得该招聘计划的岗位报名人数达到了开考比例,则该招聘计划不再取消或核减。
联系电话:0538-7252377
新泰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30日
标签: 招聘 新泰市 核减 事业单位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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