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6月25日《2024年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二)》公告,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单位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招聘岗位 | 姓 名 | 准考证号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 |
AF15思政专任教师 | 刘向东 | 4305**6616 | 男 | 1996.08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1.本硕一致或相近。2.必须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3.必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4.具有高校教学经验者。 |
公示时间:从2024年9月30日到10月15日(按7个工作日安排)。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或纪检组、监察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7-85108123(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577-85108020(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通信地址:温州市瓯海大道2555号
邮政编码:325016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9月30日
标签: 拟聘 选聘 安防 公示 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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